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 29 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37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统计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2021年度,学院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围绕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内容建设、公开服务建设、队伍能力建设等工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创新服务信息公开方式,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提升服务师生、服务学院发展的质量与水平。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学院需向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公开的具体事项。全校上下形成了由院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更新了信息公开专栏,使其更加科学完善,结合《清单》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设立了需要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具体事项并全部公开,该专栏已经成为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平台。同时,还通过学院主页和各单位、部门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通过校内办公自动化系统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布有关信息,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关注用户推送学院信息。我院已经形成以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公开形式为主,传统媒体、会议、制度汇编、公示公告等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格局。
2.畅通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也是我院信息公开的基本形式,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章程建设及重要改革方案均在教代会上报告并审议,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各类群团组织也是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利用校园广播站、校园公示栏等向广大学生通报学院发展近况,烘托校园文化建设氛围。同时结合实际需要,围绕重点工作和特色活动,主动与电视台、报社、知名网站等各界媒体进行联络,积极发布新闻信息,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树立学院良好形象。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类会议及时通报学院情况。对于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如规章制度的制定、教代会工作报告、“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学院综合改革方案、职称改革方案等的起草制定,都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及师生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对学院年度工作要点逐条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及时进行督查检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校园网、校内显著区域公布接访电话、邮箱,有效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信息公开意识
学院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部门根据学院部署安排及时公开和更新《清单》和目录所列事项,进一步推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向广度拓展、深度延伸。同时积极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信息工作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学年度,学院按照《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政务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1.文件形式。通过各种文件、通报、通知等形式。
2.会议形式。通过教代会、座谈会、家长会等形式。
3.媒体形式。校内公开栏、网站或工作微信号(群)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有关情况和学院建设与发展的信息。
4.其他形式。设立公示栏、意见箱等形式,畅通公开联系渠道,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包括学院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院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2.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3.招生考试信息。包括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等。
4.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
5.教学质量信息。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
8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9.因我院为高职高专院校,不存在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情况。
10.其他。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学院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院党政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无不予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学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充分保障学院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学院原有运作模式、管理方式也得以改进和优化,赢得了较高的满意度。2020—2021学年度,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反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主动、不及时情况等。下一阶段,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工作宣传力度,加深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提升师生群体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
1.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手段。依托学院搭建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把真正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编入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把“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网上互动功能,对学院重大决策制定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群众监督。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的平台建设,强化后台技术,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有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2.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适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清单。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分类与监督,对招生、财务、人事、教学、科研等涉及师生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都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
3.加强调研,强化督促检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要求对各部门落实工作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信息公开纳入年终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