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时间:2021-08-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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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籍与学生的入学、转学、毕业、升学、参军等业务办理紧密挂钩,是学生管理的最重要依据,关系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为贯彻《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把学籍管理落到实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着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备案可查、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学籍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办公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职学籍管理和高职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的项目及标准

(一)学籍管理项目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复查。

2、学籍注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 学历电子注册)。

3、电子图像采集。

4、日常学籍管理及在校生学籍证明。

5、毕业证管理。

(二)学籍管理标准

1、贯彻上级及学院安排的各项学籍工作任务。

2、相关学生负责人员提供学生的信息准确、格式正确, 有验证功能的需验证通过。

3、根据学籍管理流程及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管理各项 工作。

4、办理学籍证明,班主任、辅导员需提供纸质材料的 意见并签字。

5、学生人数做到籍在生在,学生异动情况及时上报。

6、各类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

7、不按照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导致学生学籍出现问题,按照谁出问题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办理。

二、学籍管理的流程及职责

(一)学籍注册流程:

1、中职学籍注册:

第一步:班主任、辅导员采集新生各项信息(含电子图像),按要求格式录入相应模板并验证成功。

第二步:校区、系部学籍管理人员汇总相关学籍注册模板(含电子图像),并进一步审核。

第三步:招生工作处录入招生模板,导入招生信息,并进行分班报到。

第四步:校区、系部学籍管理人员至学生工作处一并进行注册学籍和导入电子图像。录入后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一份留存学生工作处,一份留存各系、校区相关学籍管理人处,并告知班主任、辅导员。

第五步,学生工作处根据注册的学籍信息打印学籍备案表,并至潍坊教育局盖章,将用于学生毕业证的办理。

2、高职学籍注册:

第一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新生报到后,招生工作处将录取名单按报到、未报到分类发到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报到注册信息下发到系部。系部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并对学生身份证号、高考准考证等信息与学生本人认真比对。经核对确认后,将信息上报学生工作处同时写出入学资格审查及复查报告。学籍人员进行学信网新生学籍注册。注册完毕后,通知各系,要求每名学生对学信网上注册信息进行自查。在 11 月中旬前,自查率低于 95%或者未自查人数超过50 人将如实记录。

第二步:在校生学年注册。在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基础上,对在校学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注册内容包含各年级在校生新学年学籍注册、上一学年学籍变动情况。具体包括:①学籍状态: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休学(分病休、其他两类);②学籍变动:升级、跳级、留降级(重修)、转学(入、出)、转专业、复学;③学籍注销: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及其原因;要求各系部在开学两周内,将逾期未报到学生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意见上报学生工作处并加盖系公章。

第三步:学历电子注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学历层次、学习形式、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身份证件、毕业照、毕结业结论,证书编号。各系部应在每年 4 月底前将各系毕业名单加盖系部公章,上报学生工作处。

(二)日常学籍管理流程

1、学籍核对流程:

第一步:学生工作处制作学籍核查表,发至各校区、系部。

第二步:系、校区相关学籍负责人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对学籍进行核对,并层级签字确认。该学籍核对将用于学年注册和作为上级拨款依据。

2、取消学籍处理流程:

第一步:旷课时间超出规定要求及其他符合取消学籍情况者由系、校区学籍负责人汇总后一并报至学生工作处。

第二步:学生工作处汇总各校区、系提报取消学籍申请名单,上学院办公会,各系相关负责人作出说明,经院办公会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第三步:学生工作处根据院办公会处理意见告知系、校区学籍负责人。系、校区学籍相关负责人告知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处理意见,以及在校区宣传栏进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辅导员、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

第四步:按相关流程,各系、校区学籍负责人作出无异议纸质证明后,学生工作处对相关学生学籍做出处理。

3、毕业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根据学籍注册的信息导出学生的毕业信息,经学籍核对后,打印毕业证。如前期工作环节中学籍存在漏报或规定时间内未上报、格式不对,信息有误等情况将导致相应学生无毕业证或毕业证信息错误。

第二步:学生工作处持学籍备案表至潍坊教育局验印。第三步:毕业生审核,由教务处、财务处、实习就业处

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毕业生合格证明,学生工作处根据毕业生情况办理毕业证,毕业证以校区、系为单位发放。

(三)学籍管理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籍的规定,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2、系、校区负责人建立学生档案,收集学生有关资料,归类存档。

学生工作处负责打印学生名册,开学、期中、期末及时向上级反映学生变动情况。

4、办理退学、休学、参军等异动申请,相关人员把握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学生申请,审核所备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5、班主任、辅导员负责新生资料信息的搜集、整理、录入,规定时间内完成。

6、学生工作处打印毕业证书,按校区班级分类,校区、系学籍人员领取毕业证。

7、负责有关学生学籍情况的统计报表,资料的收集。

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有关学籍工作任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