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2-09-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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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入学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19号的要求,制定我院2022级普通全日制专科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分初审、现场采集新生照片并进行比对和复查三个环节。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办公室设在1号楼503室。

各系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本系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制定周密细致的审查方案,责任到人,并做好审查复核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严格保管,以备查验,确保本系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有序高效地完成。

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学生工作处

1.牵头组织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发布审查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2.对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入伍新生,确认并协助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3.牵头完成新生现场采集照片比对工作。要通过正规、安全途径及时对新生现场采集照片,并将现场采集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国家公安系统人口库照片进行人像对比,对对比结果异常的,要深入核查原因,完善佐证材料,及时报备省教育厅学生处

4.建立《学籍档案卡》,协助各系完成新生《学籍档案卡》填写工作。

5.根据招生录取数据、新生报到的实际情况、新生现场照片比对和复核四个方面,及时准确完成专科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格按照经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录取名册和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并根据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普通专科生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学籍,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严防冒名顶替。属于违规招生录取者,个人信息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均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及时做好相关档案材料上报工作;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前,未及时核实而进行了注册的上述人员,待有复查结论后及时清退,并取消其已获得的学籍。  

6.结合各系审核情况,形成书面审核报告,经学院审议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招生办公室

1.9月20日前负责好打印新生高考电子档案表,通知各系派人领取后与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信息核对。

2.协助学院做好存疑学生资料审查工作。对审查发现有疑问而学校又无法根据考生档案及有关材料确认的、对学生身份信息与省级招生部门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不一致,属于招生报名及录取期间发生的考生数据错误或缺失情况的,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调查核实。

(三)各系

1.各系严肃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要求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和新生现场采集照片工作在9月22日前完成,复查工作在10月10日前完成。

2.加强政策宣传,消除假冒学生侥幸心理。要告知新生,凡是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者,一经查实,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3.严格新生入学环节的核查。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各系辅导员重点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进行核查,确保人证信息一致,对信息不一致或材料缺少的,要详细了解原因,如实做好记录和备案,并在新生照片采集和复查环节重点核查。

4.录取新生要按照报到时间,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履行请假手续,详细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各系辅导员及时做好记录,确保未报到的新生对学校相关报到政策应知尽知,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尤其提醒应征入学大学生于开学当天到班级报到,办理入学资格手续,未收到入伍通知书的大学生也要及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资格手续,未按要求报到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5.根据新生照片采集方案,有秩序组织新生完成新生入学照片采集工作。

6.填好学籍档案卡。学院为新生发放的《学籍档案卡》,应当由学生本人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填写内容不得涂改,粘贴的照片应当为新生入学采集的照片,各系应派专人进行指导并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存档。

7.各系要组织专门力量逐一复查新生资料。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纸质中学档案、录取花名册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逐一比对核查,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笔迹、简历、父母信息等内容,尤其是对前期入学资格初查和新生照片采集异常的学生进行逐一核查

8.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对口升学、单招、综合评价招生等形式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要进行逐一核查,对学生身份信息与省级招生部门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严格核对,如发现不一致或者录取数据缺失的,属于招生报名及录取期间发生的问题,于10月10日前汇总到招生办公室,由招办联系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调查核实。

9.各系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核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经审查,如确为冒名顶替者,要扣留其录取通知书及准考证和假冒身份证,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与学生谈话并做好笔录,让学生本人写明冒名顶替的具体情况,学生签字确认。凡是审查中确认了冒名顶替学生的单位,必须对相关信息登记造册,建立证据材料档案,及时跟入学资格审查办公室(1号楼503)联系。

10.各系于10月12日前建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三张名单。

①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合格名单(以班级为单位,由学工处下发格式统一上交);

②未入学报到新生名单,详细记录学生未报到原因,涉及请假的学生要标注请假原因,请假期限;

③已报到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名单,并附带入学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详细报告。

以上三张名单均需辅导员、学生管理科长、系书记和系主任共同确认签字。

请各系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10月12日前对尚存疑点的学生进行复查后,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形成每位学生的核查结论,并完成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总结(主题:XX系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总结),将工作总结、《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籍与资助工作办公室(一号楼503,邮箱:whyxgc@163.com)。

    三、相关要求

   各系部要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审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将协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切实保证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举报电话:0536-3887226   邮箱whyxgc@163.com

 

 

附件: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