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统计截至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2017年度,学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和省级优质高校建设方案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内容建设、公开服务建设、队伍能力建设等工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创新服务信息公开方式,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提升服务师生、服务学院发展的质量与水平。
(一)完善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学院需向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公开的具体事项。党政办还会同学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工作机制,协调各单位、部门对拟公开发布或依申请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2.构建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在总结和完善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学院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作了系统性、规范性规定;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学院年度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主责部门、工作程序和公开方式,落实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同时,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相互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学院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二)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我院在学院官网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结合《清单》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设立了需要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具体事项并全部公开,该专栏已经成为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平台;同时,还通过学院主页和各单位、部门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通过校内办公自动化系统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布有关信息,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关注用户推送学院信息。我院已经形成以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公开形式为主,传统媒体、会议、制度汇编、公示公告等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体系。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于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如规章制度的制定、教代会工作报告、“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学院综合改革方案、职称改革方案等的起草制定,都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及师生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对学院年度工作要点逐条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及时进行督查检查。2016年11月23日-12月23日,潍坊市委巡察组在我院进行了为期30天的巡视,在巡视和巡视整改落实期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校园网、校内显著区域公布接访电话、邮箱,及时向师生通报巡察工作进展、情况反馈以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有效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信息公开意识
学院继续加强对《清单》所列事项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及各主责部门积极协作,共同研究学院信息公开事项,全面梳理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和更新《清单》和目录所列事项,进一步推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向广度拓展、深度延伸。同时积极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信息工作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院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负责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因我院为高职高专院校,不包含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工作情况,学院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9大类。
1.学院基本信息。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包括学院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院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等。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
8.因我院为高职高专院校,不存在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情况。
9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院党政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无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充分保障学院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学院原有运作模式、管理方式也得以改进和优化,赢得了较高的满意度。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一年来,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反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主动、不及时情况等。一些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工作宣传力度,加深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提升师生群体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
1.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深入培训,加强对各二级网站的规范管理,解决更新不及时、检索功能不强的问题。
2.继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回应师生关切,在重点决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加大解读力度,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3.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适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清单。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分类与监督,对招生、财务、人事、教学、科研等涉及师生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都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
4.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优化公开渠道平台。坚持服务师生为第一宗旨,进一步整合优化信息公开栏目,推进各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协同信息服务平台,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师生的互动交流。